上海銀監局局長:鋼貿亂象背后的理性思考
點擊次數:1492次 更新時間:2014-06-30
面對此次上海鋼貿信貸風險事件,上海銀監局在銀監會的指導下,集體決策、客觀判斷、提前預警、靈活處置,為防止信貸風險的持續蔓延穩踩剎車,從監管者的角度生動詮釋了為實體經濟保駕護航的責任與使命。在處置工作的后期,廖岷將關注點更多地放在了上海銀行業的反思和改進上。
2014年的春末夏初,雨后,微涼。在位于浦東新區的上海銀監局,廖岷局長剛剛結束一上午繁忙的會議日程。
在鋼貿信貸危機爆發的上海,經過兩年多的提前預警、化解和處置,上海銀監局初步實現了去杠桿化和維持較低不良貸款率的目標,階段性實現了鋼貿信貸風險“軟著陸”。然而此次鋼貿風險中暴露出的銀行業不科學的考核體系和粗放的管理和經營文化,也讓人頗感憂慮。采訪中他談的zui多的就是對銀行業問題的反思和改進,因為他知道,此次鋼貿信貸危機暴露出的問題必須吸取教訓、加以改進,那種“屢犯屢錯”的事情是銀行業風險管理當中zui需要避免的。
相比較傳統的“家長”式、“運動員”式的監管作風,廖岷認為,金融監管者更應該扮演好“裁判員”、“守夜人”的角色。在上海這個尊重市場規則、重視契約精神的中國金融前沿陣地,他更傾向于通過市場來行使監管職能。此次上海銀行業在風險處置中堅持市場化原則,積極探索市場化處置模式,同時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協調、后援作用,努力保全和做大蛋糕,zui大限度實現共贏,打破了政府埋單和市場單邊維權定式,為全國類似事件探索出一條行之有效的處置道路。
談到上海銀行業的未來,廖岷滿懷信心,“經過這次鋼貿事件之后,上海銀行從業人員的素質和風險管理能力會得到很大的提升。犯錯不怕,要從錯誤中吸取經驗、教訓,進而推動上海銀行業的發展轉型,提升上海銀行家的職業素養,增強上海金融競爭力。”
鋼貿授信風險教訓深刻 銀行轉型發展任重道遠
本刊記者:雖然上海乃至長三角地區此輪集中爆發的鋼貿信貸危機已趨穩定,但暴露出的一系列深層次矛盾引人深思,對此您怎么看?
廖岷:是的,鋼貿授信風險發生后,上海銀監局對鋼貿授信風險的成因進行了反思,對教訓進行了總結。在我看來,宏觀經濟的波動只是鋼貿授信風險發生的誘因,鋼貿企業、行業協會、倉儲中介、商業銀行等鋼貿授信參與各方的失信行為、道德風險,以及商業銀行績效考核制度的扭曲、風控制度的失效和失控,才是鋼貿授信風險發生的根本原因,而這些來自于轉型期中國銀行業粗放型的發展模式。
本刊記者:那么,要杜絕類似風險的再次發生,您覺得商業銀行應該從中吸取哪些教訓并加以改進呢?
廖岷:銀行要杜絕類似風險的再次上演,首先應轉變經營方式,絕不能因為爭奪客戶、存款及市場規模,而放棄風險管理、弱化人員管理、犧牲流程監控,要始終堅守商業銀行經營的基本規律和審慎原則;其次,應完善大宗商品融資的風險管理,審慎推進動產質押信貸產品,對于這些產品存在的問題及其風險控制的缺失要進行改進;再次,強化各類規章制度的執行,特別是要強化“三法一指引”的執行,做好信貸三查,改變銀行粗放的信貸管理文化;第四,要加強銀行各級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教育,加強員工行為管理,從源頭上減少道德風險的產生;zui后,同樣也是zui重要的是治本,即改進不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督促引導銀行實行差異化經營,真正形成自己的比較優勢,提升核心競爭力。
本刊記者:針對此次鋼貿授信風險暴露出的各種問題,銀行業已經開始深入反思并加以改進。那么,您覺得改進工作中zui大的難點是什么?
廖岷:剛才我們談的是這次鋼貿事件暴露出的銀行業制度上的缺失和觀念上的訛誤。我們也應該看到,改革開放初期,我們不了解現代銀行業,只能去亦步亦趨地模仿上的經驗。經過改革開放的洗禮、重組上市的實現以及向標準經年累月的學習,如今,我們的銀行業已比較熟悉現代信貸業務管理的基本理念,與的理念可以算得上是同步的,制度建設也日臻完備。
但是在此次鋼貿信貸危機的處置和總結過程中,我們發現,現在zui大的問題就出在制度、政策以及法規等的具體執行上,這是目前我們的銀行業亟待解決的zui大問題,也是銀行業改革的一大著力點。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要求銀行內部從上到下都嚴格遵循行業內的規章制度,一視同仁按照規矩辦事,不能因人而異;此外要嚴格管理,通俗來說就是“誰砸我銀行的飯碗,我就砸誰的飯碗”,即執行嚴格的問責制度。不能說信貸員出事了僅作調離崗位的處理而不追究其為銀行帶來巨大損失的責任,沒有較高的違規違法成本,難以有嚴格的法律法規的執行。
我想,只有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令行禁止、嚴格管理”,才能保證我們的執行力,才能切實確保我們銀行業業界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銀行本身是一個經營風險的行業,因此其對于自身的風險管理就必須更加嚴格,執行不到位,風險管理就無從談起。
本刊記者:您剛才也提到,此次鋼貿授信風險的發生,源于轉型期中國銀行業粗放型的發展模式。當前,我國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面對經濟放緩、利率市場化全面放開、金融脫媒程度日益加深、技術脫媒引發行業變革等一系列新的問題和考驗,傳統的發展方式和經營模式已不再*適應新時期的形勢要求,中國銀行業的轉型迫在眉睫。您能否對此談談您的看法?
廖岷:現在我國整體處在經濟轉型當中,新興產業蓬勃發展。從長遠來看,這些產業的風險管控與貸款行為是需要商業銀行去參與的,這些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銀行業的支持。
故而,首先,我認為在經濟轉型過程中,商業銀行的一個重要著力點就是要研究和探索如何合理科學地對新興企業進行信貸支持和提供綜合化金融服務。因為不同于傳統行業,新興企業大多是輕資產,基于風險判斷并對其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定價是銀行面臨的一大挑戰。
要加強對新興產業的了解,這一點我的體會比較深。我們對制造業等傳統行業相對比較了解,但是對于諸如高新產業、現代服務業、網絡經濟等新興業態卻知之甚少,因而就缺乏對這些行業科學而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方法和手段。
其次,由于新興企業多采取了有限合伙人制度等新式管理手段,那么,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來合理評價有限合伙人投資活動的風險,合理安排債權與股權的風險共擔,并向其提供授信和商業貸款,也是商業銀行必須解決的問題。
新興企業在創業時,一般是經濟創新與科技創新并舉,但結果往往是科技創新先行而經濟創新滯后。所以我建議在企業使用專家以促進技術革新的同時,也要借助專業的經濟部門進行經濟的創新,雙管齊下,確保經濟可行與技術可行的同時實現。商業銀行在其中可以為其做一些前瞻性的工作,如創業伊始對其經濟活動計劃的參謀,對企業潛在風險的預估,在其發展過程中的咨詢幫助等。我覺得這也是銀行業在轉型過程中一個新的經濟角色和業務點。
再次,在轉型過程中,針對以預期收益為抵質押的貸款方式,銀行必須對貸款企業未來五到十年的現金流有一個清晰準確的預估。商業銀行可以與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對企業提供服務,到企業上市后從中獲得收益。雖然商業銀行不可以持有股權,但可以在企業上市后以其股票作為抵押向企業提供貸款,這就是我剛才說的商業銀行以企業預期收益為抵質押進行貸款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銀行切實地參與了企業的經濟活動,也提升了銀行科學定價風險的能力,更是銀行經營理念轉變的生動體現。
上海鋼貿信貸風險處置得當 經驗可供學習借鑒
本刊記者:我們了解到,此次鋼貿信貸風險事件中,上海銀監局緊緊把握市場化的風險化解原則,匯聚銀行、監管部門、同業和政府四方的力量,通過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和標本兼治的善后工作,使上海銀行業鋼貿風險的化解有序進行,取得了比較明顯的階段性成果。請您給我們分享一下具體的經驗和體會。
廖岷:在這次鋼貿信貸風險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我的一大體會是,處理復雜風險應原則明確、抓手有力、措施可行、多管齊下。
由于此次鋼貿授信風險事件涉及的銀行多、金額大,鋼貿企業多、從業人員多,利益方多、局面復雜,上海銀監局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既要考慮銀行的債權維護,也要考慮鋼貿行業的長遠發展,還得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因此,此次風險處置是對上海銀監局綜合監管能力的一次嚴峻考驗。在銀監會的有力領導和關心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法院等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下,上海銀監局風險處置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這也要歸功于上海銀監局一線的同志們在風險處置過程中的勇于擔當。
在此次上海鋼貿信貸風險沒有*暴露之前,我局及時進行了前瞻性風險警示;在風險暴露后,緊緊把握市場化的化解原則,嚴格按照“有保有控、區別對待、緩釋風險、堅守底線”的風險化解方針,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在處置過程中,對風險化解過程不急躁、對風險監測不馬虎、對風險焦點不回避、對暫時得失不計較,工作耐心細致、兢兢業業,處置措施原則性與靈活性兼備。這些因素的匯合才使得上海銀監局取得鋼貿風險化解的初步成績。
本刊記者:上海銀監局此次在全國范圍內對鋼貿行業的授信風險做出了預警,從而揭開了全國鋼貿信貸風險處置的序幕。可以想見,您當時做出風險預警這一抉擇,必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您能不能從監管者的角度就此談談您的感想和體會?
廖岷:對監管部門來講,我的體會是要加強行業風險的前瞻預判能力。因為等到交易已經完成時,再去處理風險,其造成的嚴重后果已經難以挽回了。因而要在事情發生之前未雨綢繆、防微杜漸,將風險拒之門外,這才是我們監管部門zui核心的任務。而為了做到這一點,監管部門必須從兩個方面去加強自身建設。
首先,監管部門必須看到自身的不足,要努力減少上常見的“遺漏風險”或“錯判風險”的情況出現,并在解決困難的過程中摸索出一條適應市場發展和經濟規律的風險管控之路。
其次,單體的風險可以交給其他市場主體,但對區域性、系統性的風險及時作出準確判斷與預警是監管部門zui核心的任務,一定需要我們去管理。因為市場單個主體容易局限于具體的抵押物等指標,很難發現系統性風險;而作為一名金融監管者,必須從系統性全局性而非某一銀行或鋼貿商個體的角度對市場進行把握和監管。
例如2011年,我們經過對鋼貿企業的融資現象進行跟蹤、調研后,發現鋼貿授信中普遍存在著動產重復抵質押現象,鋼貿行業存在嚴重超融資行為,就此,上海銀監局做出了風險預警的決定。作為金融監管部門,我們要在市場經濟中發揮宏觀判斷、前瞻研究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作用。
當然,在風險出現前做出預估對于監管者來講是一個挑戰,但是如果沒有這種前瞻性的預估,那么就無法對這種風險進行有效管理。因此我們要勇于進取、迎難而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風險對行業造成的損失降到zui低。
本刊記者:在市場普遍看好鋼貿業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對其做出風險預警,容易讓鋼貿商誤解為在“唱衰”鋼貿行業。面對市場的不理解,作為金融監管者,您又是如何妥善應對、確保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的?
廖岷:如果忽視系統性風險的存在,任由市場自發盲目發展,有違一名金融監管者“守夜人”的職責;但在市場普遍看好的情況下站出來發布預警、指出風險,則市場一時可能不理解甚至會對抗。為妥善化解市場的負面情緒,避免危害社會和諧和公眾財產安全的不利事件發生,前期的充分溝通很有必要。
此時,溝通就成為了監管層傳遞監管思路和做法、做好正面宣傳、化解市場負面情緒、防止危機爆發的重要手段。
銀行處在監管層和企業之間,如果金融監管者*不跟企業溝通的話,監管者的想法是很難原汁原味傳達到企業當中去的。因而,要得到市場的認可,不光要面對銀行,更要放下架子,通過與各方主體包括企業多層次的交流溝通,讓企業明白我們監管部門政策出臺的初衷,明白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隱患和威脅,盡可能地贏得市場各方參與主體對監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風險處置初期,我接待了大量鋼貿企業的來電來訪,跟不同層次的鋼貿企業都接觸過。上海有按零庫存的方式做鋼貿的企業,技術是很的,也有進入行業較晚、純靠走量、技術比較粗放的鋼貿商。有些鋼貿商對監管政策存有誤解,監管者需要耐心解釋“有保有控”的監管思路,不搞“一刀切”,對于認真做鋼貿的誠信企業,會繼續給予信貸支持。
同時,我們亦注重與銀行總行的溝通。一年內,上海銀監局接待各行總行分管行長以上負責人不下30次,希望銀行正確認識上海鋼貿授信風險的整體情況,對于鋼貿風險只能通過多種方式、多種途徑,以時間換空間,在2-3年內逐步化解風險,堅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當然我們提出的更多是希望各銀行總行能對上海分行的發展多做一些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勵,從而促進上海經濟的發展。上海作為全國的經濟中心,其分行因其市場影響力而與其他地區的分行作用不同,在整個銀行體系轉型創新過程中,上海分行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因而上海需要的是創新的壓力而并非做大資產的壓力,我覺得這一點是需要各大銀行去考慮的。
zui后,我們的努力得到各家銀行總行的積極回應,各行總行通過加大授權、增設專業團隊、核銷和打包轉讓等方式,支持在滬分行處置不良,取得明顯成效。
本刊記者:針對此次鋼貿風控事件造成的損失,上海銀監局做出了哪些善后的工作?
廖岷:2012年以來,為了解決鋼貿事件造成的損失,我們也做出了一些善后的努力。特別是在鋼貿信貸風險工作的后期,我們將關注點更多地放在了上海銀行業的反思和改進上,系統分析引發鋼貿行業信貸風險的成因,反思并吸取教訓,指導銀行業進一步做好信貸管理。
一是查清事實。要求銀行對鋼貿授信風險的形成進行內審,查清銀行在信貸文化、制度執行、信貸全流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我局也對鋼貿進行專項檢查,全面清查銀行在鋼貿授信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二是嚴格問責。要求銀行自己先對鋼貿授信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問責,對于涉及鋼貿授信責任的人員在問責完畢之前不得以辭職等為名逃脫責任,我局將根據專項檢查結果對銀行涉及鋼貿授信風險的人員從嚴進行處罰。
三是改善信貸管理外部環境。在調查過程中,我局發現缺乏大宗商品現貨質押登記的統一平臺、倉儲企業的無序管理等是鋼貿授信風險惡化的重要推手,為此,我局專門會同上海市金融辦、商委和工商局等部門建立專題小組,推動了鋼材動產質押登記系統的建設,目前已經取得較大進展,今后將把這一平臺推廣到大宗商品領域。同時,推動市工商、商委等部門加強對倉儲企業準入、日常運行的監督管理,為銀行信貸風險管控創造一個較好的外部環境。
四是及時總結銀行在鋼貿授信風險中的教訓,目前我局已經對上海銀行業鋼貿授信風險產生的原因、存在問題進行較為詳細的分析,提出了較為可行的監管建議。我局還對鋼貿授信風險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啟示進行總結,以使銀行能夠吃一塹、長一智。
2014年,我局將按照已有工作方案,在銀監會統一領導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繼續積極穩妥地督促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鋼貿授信風險的化解處置工作,為全轄銀行業實現穩中有進創造更好的條件。
構建有利于市場發展的外部環境
本刊記者:剛才我們主要是從鋼貿授信本身及參與主體的角度來談的,但是我們也了解到,此次鋼貿信貸風險也暴露出行業產能盲目擴張、社會信用缺失、司法力量薄弱等問題,您能否就鋼貿信貸風險事件形成的外部因素談談您的看法?
廖岷:這次鋼貿信貸風險事件,除了銀行業和鋼貿業自身的問題之外,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政策失當、法制建設存在缺陷等問題。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稅收激勵政策就存在只注重引資、不注意管理等典型問題。正是因為我國處在轉型期,任何行業的發展本身都面臨這樣一個不完善的環境。因此作為社會資金配置的zui主要力量,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中,更應該深刻認識到外部環境的缺陷,并努力去完善自身的內控與風險管理,從而zui大限度地抵御不成熟的環境所帶來的影響。而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在市場環境的建設和管理上確實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比如在改善信貸管理外部環境方面,我認為政府還是大有可為的。
總之,應該從行政、司法和監督三方面多管齊下,從而切實解決銀行信貸業務所存在的問題與風險。
本刊記者:要維護銀行的合法債權,必須緊密依靠司法力量。能否和我們分享一下,您在處置過程中對法制建設的體會和感想?
廖岷:具體說來,首先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建設。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做到三個“有力”,即對債權人權利的有力保障、對違規企業不法行為的有力懲戒和對司法資源的有力保障。與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們的法律法規對債權人的保護是相對較弱的。在法律的設置上,銀行作為債權人很多權益得不到保護;面對提前轉移資產的不法企業,我們現在或是缺乏相應的法律對其進行懲戒,或是難以確保法律的執行效果,這也是我們面臨的一大難題;此外,在面對數量龐大的民營企業群體時,我們的基層司法資源顯得捉襟見肘,司法人員忙得焦頭爛額但仍無法滿足銀行訴訟的需要。因而在司法環境的建設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本刊記者:在整個鋼貿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您多次提到行業協會和行業自律的問題,無論是上海銀行同業公會還是上海鋼貿商會都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在您看來,行業協會在風險處置中的重要性表現在哪里?
廖岷:市場化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政府逐漸將權力讓渡至社會力量,由他們組成行業協會并進行自我管理和約束,行業協會在其中扮演的是“主導者”和“決策者”的角色,而政府則扮演著“調節者”的角色,主要任務就是通過調節新老成員的關系從而維持行業協會的正常運轉。畢竟較行政命令而言,同業的壓力更能促進企業市場化進程的發展。
因此,我們說在政府放權的過程中,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上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鑒,例如由行業協會來確立企業的自律要求并進行調停管理等。只有政府zui大限度地把權限交給市場并發揮其自主權,才能促進市場化進程的穩步發展。
這次鋼貿事件,我十分感謝鋼貿商會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因為在當時群龍無首的情況下,由商會牽頭把鋼貿商組織起來與我們進行了及時地溝通,避免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和失控;此外,在我們工作zui困難的時候,商會牽頭搞了誠信企業授勛表彰儀式,那段時間我正好也在與各個企業進行溝通,兩者結合給市場釋放出一個信號,即監管部門會全力以赴地支持誠信經營并積極配合銀行工作的鋼貿企業,這就是商會對我們構建行業誠信體系工作支持的*體現。
本刊記者:在此次鋼貿信貸風險中,正確處理好市場、協會和銀行三者關系,對平穩化解風險起到了很大的幫助作用。對此您怎么看?
廖岷:鋼材交易是大宗商品貿易的一大種類,建立與完善這一市場的交易秩序,加強這一市場的監管,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責無旁貸。鋼貿風險發生后,上海市政府責成有關主管部門要整頓鋼材市場秩序,規范交易行為,加強對這一市場的監管;上海市鋼材交易商聯合會和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在上海鋼貿信貸風險化解過程中通過行業間的協調,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各涉貸銀行在同業公會這一平臺上行動一致,有保有壓,穩步有序化解風險。上海鋼貿風險化解能取得階段性成果,正是市場、協會和銀行這三者共同發揮作用的有效嘗試。
編后語
當前,自貿區金融的改革創新以及金融開放正在穩步有序地推進。在上海這座充滿活力與生機的熱土上,廖岷和上海銀監局全體同仁將依舊堅定著市場化的監管理念,坦然面對銀行業發展內外部環境的可能掣肘,知難而上,冷靜監管,前瞻指導,靈活應變,共同見證上海銀行業的健康發展與繁榮穩定。本文原載于《中國銀行業》雜志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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